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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焦《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》:银缕梅、宝华玉兰、长江江豚……这些“宝贝”要重点保护
发布日期:2025-05-30

《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》于5月22日正式施行。条例有哪些亮点?江苏如何做好重点物种的保护工作?29日上午,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,对条例进行解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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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今年5月22日《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》正式施行,江苏成为继云南、山东之后第三个出台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性法规的省份。条例立足江苏实际,在保护体系构建、监管机制完善、社会参与引导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具有江苏特色的创新性规定。例如,在系统保护方面,江苏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具体要求和举措与野生动植物保护、生态系统保护工作以及生态保护红线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等制度进行有机融合,并有针对性加强了对特色生物物种的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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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蒋巍说:“条例充分考虑了江苏省生态系统的区域性、典型性以及物种的独特性等特点,明确规定优先保护具有高自然价值、功能价值、经济价值、文化价值的典型生态系统,包括长江、太湖、沿海滩涂等流域区域典型湿地生态系统。重点支持对银缕梅、宝华玉兰、秤锤树、丹顶鹤、麋鹿、中华虎凤蝶、拉步甲、长江江豚等珍贵、濒危生物资源的保护和科学研究。”

此外,条例设置“生物安全”专章,明确规定不得擅自引进、释放或丢弃外来物种;自行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的,应当按照规定提前十五日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,接受监督检查;设置“社会参与和可持续利用”专章,鼓励企业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优势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志愿服务队伍,激发全社会参与活力。




来源:荔枝新闻

编辑:曾雪琦

审核:高仁泉